合肥将全面实行“交付即发证”的原则,土地出让合同将明确规定。_股市消息_智行理财网

合肥将全面实行“交付即发证”的原则,土地出让合同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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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袁秀丽)11月15日,来自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的信息显示,日前,该局、合肥市房产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合肥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中明确规定,合肥市商品住宅用地中标企业全面实行“即发即证”。

上述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合肥已在安徽省率先进入“交房发证”时代。这将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确保群众购买的商品房权利和产权同步,切实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肥的“不动产交付登记”以“网上不动产登记”为支撑,业务流程创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房产、税务、银行等部门协同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购房者共同参与申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了“不动产预告同步登记”和“交付时不动产同步登记”的约束条款。

据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介绍,2020年以来,该中心先后在凤溪府、庐阳森林公园、琥珀东华府、云峰花园开展了“交付即发证”试点工作。

杨编辑

校对刘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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