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的优劣(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_理财问答_智行理财网

数字货币的优劣(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智行网 0

数字货币的属性

数字货币正在对传统货币理论形成一定程度的解释困难。目前,各国家或地区央行对法定数字货币的设计理念相近,将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对现金的替代,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货币本质及职能等内容不再过多分析赘述。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私人数字货币作为投资工具的属性已经没有争议,下文仅对私人数字货币的货币本质进行论证。数字货币是具有一般授受性的新型货币形态。一九七一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美元与黄金脱钩宣布金本位时代的结束,人类社会彻底进入信用货币时代,货币理论从货币金属主义转向货币名目主义。

在信用货币时代,失去凝结在货币背后的无差别人类劳动的支撑,货币成为信用的载体。奥地利学派的门格在“货币自发秩序理论”中指出,货币是“每个人的意念的社会秩序”,如同道德标准、爱好、风俗和语言一样由人类社会自然演化形成,是一种“社会习惯”或“社会共识”。

“社会共识”即社会公众能够对一笔交易的行为和结果能产生共同的认可,一致同意卖方在卖出商品后从买方手中获得在未来某一时刻向其他卖方买入相同价值商品的权利,这意味着这一未来价值索取权得到公众广泛接受,也无人拒绝其在下次交易中被用于支付。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有学者也在《货币的祸害》中用“石币之岛”的故事揭示出门格货币是一种社会共识”的观点。一种信用货币能够获得普遍接受,背后以公众对于这种货币价值的信心或信任为支撑。因此,货币的本质特性表现为“一般授受性”,即人们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货币应该具有人们愿意支出又愿意接受的特性。

根据货币国定论的观点,没有贵金属支持的法定货币之所以能够获得公众的普遍认可,最主要原因是国家的法律赋予其权力,强制规定其具有无限法偿的地位。然而,即便有法律规定,本国的货币仍然可能在部分私人交易中不被接受。因此,货币的“一般授受性”是一个表示程度的词。

纵观货币发展史,不同的货币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一般授受性。在远古海岛上使用的贝壳货币,不被陆地使用石币的公众认可;有的货币即便有法律规定使用,人们也避之不及,而有的货币不需要法定货币法,人们也对其趋之若鹜;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公众在“乱世藏黄金”,在二战时期的战俘营交换香烟……也可以用货币搜寻模型对上述现象进行解释,即公众更愿意在交易中使用某种“货币”,是因为它与其他“货币”相比,是最具有商业信用的交易媒介。

可见,无论由何种材质制成,无论由国家信用背书、法律规定还是民间约定俗成,货币之所以能实现其各种职能都是因为其存在“一般授受性”。不同货币间的差异只是“一般授受性”程度的不同。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甚至提出——作为货币的东西和非货币的东西之间并无严格清晰的界限,而是“具有程度不等的流动性,或具有可不受其他东西之价格波动影响之价值的东西”,其发挥货币功能的程度是“渐次变化”的。因此,数字货币理论上具有货币的本质和特性,具备执行货币的职能。

私人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差异,在现阶段主要体现在“流动性”方面的不同。正如撒金特提出的观点,在自由放任的经济条件下,法律限制理论中的“交易媒介”和“非交易媒介”并没有严格界限,差别仅在于相对交换速率的差异。数字货币是维持资本负债表/账本的新形式。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很多经济学家提出货币并非起源于解决物物交换的“需求双重巧合”矛盾,而是来自借贷关系。货币理论学家薛拉柯塔认为传统对货币本质的解释是对其功能的解释,价值贮藏、交换媒介和记账单位的货币职能并不一定需要货币,据此提出“货币记忆”理论,提出“记忆的载体”才是货币的本质属性。

此处“记忆”是“历史记录”的意思,根据原文阐述,其含义是用于记录交易的账本,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有学者认为:在货币经济中,当一个行为人此刻放弃消费资源时,他会得到一笔钱以用于在未来的时刻消费资源;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在具有货币记忆的社会中,每个代理人都有一个假想的资产负债表,当一个行为人将消费给予别人时,他的余额就会增加,那么他接受未来转移的能力就会增加,当他从别人那里得到消费时,他的余额就会下降,接受未来转移的能力就会下降。

因此,在货币环境中,“货币只是维持资产负债表的一种有形方式”。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利用区块链网络提供一个相互验证的公开记账系统,具有去中心化、交易者身份信息匿名、总量固定和交易流水全公开等特点。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比特币交易参与者价值转移的相关信息都将被包含在比特币交易结构中,每个比特币交易都是在比特币区块链上的一个公开记录。有学者认为比特币具备的公共记录保存机制功能正是这一理论的实际应用案例。

有学者在《支付的方法与工具》中举出在美国和加拿大殖民时期,尽管英法两国货币已经不在充当支付工具,但作为计价货币直至十九世纪世纪初期都长期存在,被称为“薄记式以货易货”系统,这是货币职能分离的实例之一。数字货币利用分布式账本进行交易记录,实际上与法马的想法不谋而合。

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

比特币类似于法马提出的“计价品”。综上所述,数字货币具有“一般授受性”,同时,分布式记账等技术的应用使数字货能够成为维持资本负债表的新形态。因此,本文认为数字货币具备货币的本质属性。这意味着,私人数字货币兼具货币属性和投资属性的“二元”本质。



标签: 货币 具有 交易
数字货币的优劣(经济学研读:关于数字货币的属性研究分析)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