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智行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40593639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47名被害人被骗616.12余万元,11月15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李某等16人以“区块链”“虚拟货币”名义实施诈骗案。 李某等16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3年并处罚款202万元,退还受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16.1231万元,并追缴未退出的违法所得15.32万元。
16名被告人以“区块链”名义实施诈骗被判刑
2019年以来、被告人李某等人在诈骗团伙主要分子黄某海(另案处理)的带领下,在境外通过微信等方式为每个被害人成立了团伙,并制定了团伙内除被害人外均由被告人操作的微信号诈骗专项话术,引诱被害人投资“奥晶国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因被害人贪小便宜投入大量资金后,技术控制平台指数上升,致使被害人投入的资金大幅损失,非法占有被害人投资的钱款。
法院经审理后决定、被告人李某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李某等16名被告人受审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认罚。 综合上述情节,洪泽区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在网络交易时,要严密关注,理性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概念,避免盲目相信花哨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