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电动车超10次不处理关联个人信用的方案,值得推广_期货基金_智行理财网

违法驾驶电动车超10次不处理关联个人信用的方案,值得推广

小灿 0

然后《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意见开始了“全网辩论赛”。汽车司机普遍认同这一方案,而电动车司机大多不认同。

你同意吗?

我个人同意。

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仅靠路面执勤和现场处罚,无法起到有效的管理作用。它们必须像汽车和燃油摩托车一样起到威慑作用。这些电动车之所以敢违规骑行,正是因为管理存在盲区,违法成本低或为零。没有“怕头”,自然就没有底线。

有的人只是说,车这么多,交通事故“主要是车造成的”。为什么“针对电动车”?

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完整的细分统计可以参考。我们先来看2000年的数据。交通事故总数为211074起。

汽车数量为156901辆。

摩托车数量为45789辆。

非机动车数量为29969辆。

自行车数量为2611辆。

涉及行人或乘客的交通事故有3480起。

其他农业机械。

如果只看这组数据,似乎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最多,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比例略低。

但仍有一些东西无法体现在数据中,即“认同、问责和交叉”。

比如,相当一部分非机动车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这些车辆被视为非机动车;那么这些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认定就存在漏洞。因为车辆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在责任认定中会被视为“弱势方”。在协调的过程中,以前引导机动车认清自己的责任是很常见的。所以很多不属于机动车责任的交通事故都被归为汽车交通事故。

这不是猜想或分析的结论。事实上,许多城市会发布相同的统计报告。

在很多城市的统计报告中,似乎江门的数据是最夸张的;近三年交通事故6700多起,70%是电动车造成的!所以,汽车交通事故的数量看似很多,但其实大部分都是因为违规骑电动车造成的。数据要分门别类统计,而不是定义模糊,责任明确,互相重叠。

其实公路不应该有强弱之分。电动车体积小,缺乏像摩托车那样的保护配置,使其较弱;但正是因为这些车辆缺乏防护配置,一旦在违规行驶过程中与汽车发生碰撞,必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但模糊的认定和责任一度让司机怨声载道,无责要承担10%的赔偿。如果他有过错,就要承担高额赔偿;所以很多司机都形成了下意识避让违规电动自行车的习惯。很多严重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下意识的避让,结果导致一侧车大部分被毁。

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正常骑摩托车时,遇到对面行驶的电动车,正常行驶的车却在左边。每个人都不可避免。为了不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还是选择避让逆行电动车,强行变道。结果当然是一场车祸。尴尬的是,逆行的电动车司机跑了。左边的热心司机承认了自己的责任,但他连车都没碰。然而却演变成了一场“车祸”。

所以对电动车的管理不能流于表面,要找到有效的威慑。当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扣罚。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可以附驾驶证;但是电动自行车没有驾照,车辆也不需要年检,所以消除违章驾驶记录无所谓。

行人也是。

这样的方案显然是有缺陷的,必须有办法让其违规驾驶或出行行为有不可避免的违法成本;对于没有驾驶证和车辆证件的电动车和行人,只有其个人信用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达标后,就是

是时候给专车司机中的“违章王”定个新标准了;24分只是科目三的重复,并不能有效震慑一些飙车党。也许应该设定不同的评分标准,对应重新学习各科,禁驾半年或一年,或者注销驾驶证,这样道路才能有序。

编辑:天河汽车-汽车科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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