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利息区别)_财经知识_智行理财网

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利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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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销此类项目的时候,建议银行可以考虑直接将租赁公司作为拓展目标,租赁公司的特点是缺资金,不缺项目。选择优质的租赁公司,间接进入一些优质的客户,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将租赁公司作为一类渠道类客户,为它提供一定的利益,并通过它去开拓客户,比商业银行自己一家一家拓展容易得多。

【产品定义】

直接融资租赁贷款是指承租人选定机器设备,商业银行向租赁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划付给设备出售企业,银行代替租赁公司采购机器设备等,租赁公司在银行定向开设收取租金专户,银行代扣,以租金收入偿还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产品优势】

一、租赁公司益处

1.融资租赁业务也有由租赁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全部设备款项,待项目起租并正常运行后,再将这些成熟的租赁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置换已经投入的部分自有资金的操作方式。

返还式租赁特点:承租人与租赁物件供货人是一体,租赁物件不是外购,而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已经购买并正在使用的设备。承租人将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作为租赁物件返租回来,对物件仍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设备的买卖是形式上的交易,承租企业需将固定资产转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返还式租赁强调了租赁的融资功能,失去了租赁的促销功能,类似于“典当”业务。企业在不影响生产的同时,扩大资金来源,是一种金融活动。

2.融资租赁是一项非常有前途的业务,很多租赁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有较强的特殊背景优势,如一些政府成立的租赁公司,可以拿到一些优质的政府投资项目;一些特大型集团公司成立的租赁公司(包括财务公司,有租赁业务的经营范围),凭借近水楼台的优势,可以直接操作本集团的优质项目。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系统内有优质的石化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国航集团系统内的国航财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系统内有远东租赁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这些租赁公司(持有租赁资格的财务公司)间接切入优质的集团客户,“顺藤摸瓜”。

3.供货合同、租赁合同两个合同相互制约。融资租赁的操作核心由设备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组成,设备供货合同依据租赁合同。

4.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构成自成一体类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

5.银行只负责单据,实际货物的风险由承租人自担。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根据承租人的申请提供购买设备的融资,不负担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出租人对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要求承担责任,而对于单据对应的实际货物质量,出租人不予负责。

文章选自《商业银行对公授信培训》,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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