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小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40593639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记者 | 章宇璠
编辑 | 张一诺
9月8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了三张罚单,剑指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锦银租赁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非真实转让资产,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辽宁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处140万元罚款。
刘文忠对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负相关责任;薛晓强对非真实转让资产,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负相关责任。辽宁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二人处以警告。
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
2019年12月11日,辽宁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付明权曾约谈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文忠、总裁薛晓强及其主发起人锦州银行董事兼副行长康军,通报该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监管意见。辽宁银保监局非银处相关人员参加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