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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7月26日《兰州日报》)

7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3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35件。7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10批25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24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7件。7月15日交办我市的第3批5个重点信访案件中,属实5件,目前均在积极办理中。

一、7月25日第13批交办件情况:7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3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35件,其中涉及水污染5件(次)、大气污染6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态污染3件(次)、重金属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4件(次)、噪声污染10件(次)、油烟污染3件(次)、扬尘污染1件(次)、其他污染5件(次);涉及城关区18件(次)、七里河区5件(次)、西固区2件(次)、安宁区4件(次)、红古区0件(次)、永登县4件(次)、榆中县3件(次)、皋兰县0件(次)、高新区1件(次)以上部分案件为多重投诉。

具体交办件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769:城关区和政东路60号金麒麟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白银路解放门立交桥东南角兰领猫科分院、雁北路城北花园东侧兰州博爱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雁滩路天庆花园11-2号商铺兰州宇瑞动物医院无环评手续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未批先建。

2、受理编号770:2016年至今,城关区定西北路飞天家属院21、23、25、27、29、31、33号楼,垃圾道未清理,臭味扰民。

3、受理编号771:2014年至今,安宁区万新路费家营兰飞小区东区46栋某住户养鸽子,臭味扰民。

4、受理编号772:2014年至今,城关区麦积山西路城关保健站内东侧平房房顶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无人清理,环境卫生差。

5、受理编号777:2019年7月9日,西固区西固中路新源小区整改锅炉,大量炉渣水流至小区及马路边上,污染环境。

6、受理编号778:2016年,铁塔公司在城关区静安小区上沟111号楼顶安装基站,未取得环评手续,另该基站距居民楼仅10米,距上沟小学70米,市民担心基站辐射影响身体健康,希望拆除基站。

7、受理编号783:城关区段家滩路1478号高层住宅楼1楼临街思泊湖牛肉面、马爷炒面馆将污水排入该住宅楼地下室,污水积存,滋生蚊蝇,臭味扰民。

8、受理编号785:城关区永昌路334号工商银行家属院1楼口福乐餐厅油烟、噪音扰民。

9、受理编号789:城关区南河路红山根万和城5号楼2单元楼下烤肉店每日16:00-00:00油烟扰民。

10、受理编号790:榆中县定远镇后街振兴混凝土商砼站周边堆放大量砂石未覆盖,产生扬尘,生产时搅拌机噪音扰民。

11、受理编号791:城关区耿家庄150号家属院,居民饮用水为二次供水,由于房子卖给个人单位,物业公司不再承担水池的清洗工作,导致水池多年未清洗,现居民家中饮用水很不卫生。

12、受理编号792:城关区鱼池口甘肃省药研所家属院巷子里坑洼不平、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

13、受理编号794:永登县中堡镇五里墩村五社相关环境问题:(1)候某某的养鸡场、候某的养猪场周边臭气熏天、蚊蝇滋生,严重影响当地居民健康。(2)村庄以东的废旧布料加工厂长期大门紧闭,每天有大量纤维粉尘排出。上述问题多次向县环保局、中堡镇政府反映,未解决。

14、受理编号795:关于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212处理情况不属实的问题,认为区政府指派人员在核查中没有阅读区两山指挥部发[2015]79号会议纪要、没有查看举报材料和照片、没有去问题地点实地查看。

15、受理编号796:榆中县双店子村兴隆采砂厂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土地,10多亩位于马脊梁的耕地被破坏,已无法耕种庄稼。曾多次向三角城乡政府、榆中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未解决。

16、受理编号797:榆中县小康营乡徐家峡九社刘某某在村内集体打麦场建设养牛场,将产生的粪便堆放至河道,臭气难闻,破坏村庄环境。

17、受理编号798:与本轮编号797受理件为重复投诉。

18、受理编号800:安宁区银滩路“西港星汇国际”楼盘违规设计玻璃幕墙,存在光污染问题。

19、受理编号802:城关区伏龙坪街道三营村土地承包给城关区林业局用来植树造林,但城关区林业局未进行植树造林而是转租给七里河清水营村民开办砂厂。

20、受理编号803:上西园煤炭物资供应公司仓库南墙边工林路伊锦嘉园西侧小作坊向该仓库围墙内倾倒垃圾,堆积成山。另仓库周围居民偷排屠宰牲畜家禽的血水,臭味熏天,蚊蝇滋生。

21、受理编号804:与本轮编号:803受理件为重复投诉。

22.受理编号809:市民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241号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只清理了表面垃圾,其余垃圾未清理。

23、受理编号810:城关区雁园路鸿运润园小区东侧雁白黄河大桥每日22:30-次日05:00货车经过时噪音扰民。

24、受理编号812:城关区正宁路嘉福元清真火锅店每日08:00-18:00噪音扰民。

25、受理编号814:七里河区火星街郑家庄金建家园14号楼负一楼兰领动物医院、火星街仁恒美林郡14栋:康乐动物医院、安宁区安宁东路188号佑安动物医院未取得环评手续、辐射安全许可证,却正常营业。

26、受理编号815:安宁区安宁东路688号瑞南紫郡小区内北侧平房有20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

27、受理编号816:安宁区莫高大道至众邦大道之间有5家工业企业:兰州众邦电缆公司、甘肃蓝科石化装备公司、兰州雪花啤酒厂、甘肃宏宇变压器有限公司、药品基地公司生产时废气、噪音影响周边20多家住宅区市民身体健康。市民希望了解,政府对这5家企业是否有相应的搬迁计划。

28、受理编号817:城关区雁南路城关区政府家属院南门东西方向100米两侧马路边,每日02:00-05:00摊贩在此处批发销售蔬菜,噪音扰民。

29、受理编号821:永登县连城镇淌沟村兰州西铁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铸造车间,夜间生产时机械声、切割钢铁声噪音扰民。

30、受理编号822:市民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永登县中川镇赖家坡村和尖山庙村交界处耕地被永登县红城镇陈某某、戴某某两人卖给中铁一局施工队取土挖砂,破坏耕地30亩,文冠果树200株。”7月23日永登县政府对该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一是该信访举报内容属实;二是对中铁一局处以罚金人民币26万元整;三是对陈某某、戴某某问题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市民认为:(1)永登县政府在恢复耕地原状时采用建筑垃圾(砂浆)回填砂坑,影响耕地后续种植。(2)永登县政府应当依法赔偿耕地所有人的经济损失。

31、受理编号834:红古区青山坡工业园有一大型石英砂厂,生产中抽取地下水和代通河水进行洗砂,并将洗砂沉淀的污泥通过管道排入代通河中。

32、受理编号847:城关区大砂坪五一馨苑小区南侧10米处堆积了大量生活垃圾、拆迁垃圾,气味难闻。另小区北侧20米处一住户饲养了十几条狗,臭味、噪音扰民。

33、受理编号851:城关区南昌路水车园小学附近建筑工地噪音扰民。

34、受理编号853:永登县上川镇四泉村山沟中有2至3家采石场,车辆运输时扬尘严重,且石粉洒落在道路两旁耕地内,污染耕地。

35、受理编号854:城关区平凉路与火车站西路交界处惠仁堂药店门口每日19:00-20:30有市民在跳广场舞,噪音扰民。

二、7月22日第10批一般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22日交办我市的第10批25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24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7件。

1、受理编号546:七里河区兰工坪南街国资物业二十二佳园5号楼周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且每日23:00有人在此处焚烧垃圾,臭味难闻。

责任单位:七里河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件中反映的问题位于兰工坪南街国资二十二佳园5号楼下兰州迪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置的一处半封闭垃圾收集点,该收集点主要用于收集该小区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因部分住户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存在轻微臭味,现场未发现垃圾焚烧痕迹。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首先对兰州迪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对该垃圾收集点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目前该垃圾收集点已清运完毕;其次加大巡查力度,监督该处垃圾收集点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区域晚10点至12点进行重点巡查管控,确保不出现垃圾乱扔及焚烧现象;开展入户宣传,要求小区住户提高环保意识,自觉按规定投放垃圾,确保小区环境干净整洁,为居民打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2、受理编号550:城关区草场街十字以西草场街小学对面马路有一栋废弃楼房,垃圾堆积,遇风易引起扬尘。

责任单位:兰州市城管委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件中反映的废弃楼房系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街道423-429、437-439号楼,此区域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拟建1栋综合楼。堆积垃圾是前期拆除楼房辅助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混杂部分生活垃圾,约300吨,遇风易引起扬尘。兰州市城管委立即联合城关区城管局和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督办整改,限期两日完成,并对整个拆迁工地地面垃圾进行清理,对地面进行平整。截至7月24日12时,城关区草场街街道草场街社区、兰州市永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出动30多名工作人员,清运车辆14辆,装载机1辆,拆迁区域院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从即日起,兰州市城管委协调城关区政府安排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每日巡查,督促兰州市永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确保该区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杜绝扬尘污染问题发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该问题已办结。

3、受理编号553:自2019年5月至今,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南路欣欣嘉园西区北门至东区北门每日21:00-23:00,市民跳广场舞、唱秦腔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接到转办清单后,立即安排兰州市公安分局城关分局进行现场走访发现,每天在南河南路欣欣嘉园西区北门至东区北门区域跳舞的群众约有100人。现场对在该区域跳广场舞、唱秦腔的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及教育,要求在活动的同时严格控制音量,坚决不允许发生噪音扰民的现象。同时,告知其娱乐的同时不能影响周边住户,若不按规定执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现场活动群众都表示了理解,积极配合民警工作,主动调小了音量,并当晚于21:00全部散场。

下一步,东岗派出所加大了巡查力度,部署警力每日20时至22时对欣欣嘉园南河道进行巡检督促群众严格控制音量;其次东岗派出所增强与社区、物业公司的联动,积极做好对小区广场舞健身者的劝导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力度,及时制止个别群众在参与健身活动时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554:城关区火车站西路五泉公园每天08:00至12:00分,有大量车辆进出,尾气影响环境污染。

责任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政府、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交通委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转办问题,7月23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兰州市交通委、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区五泉路街道对五泉山公园及周边路段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查阅,详细了解掌握具体情况。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实为五泉下广场车流问题。火车站西路五泉下广场为丁字路口,东西走向为火车站西路、南北走向为金昌路,在道路南段为大型公交场站。该公交站为12路、17路、18路、36路、114路、117路、124路、136路、139路、146路、149路等11条公交线路的首末站,每天自6时15分起至21时30分(最迟一趟为22时30分)双向对开,全天候停车1905台次。其中17路、18路、117路、124路、136路、146路等6条线路共146辆公交车为纯电动新能源车,无尾气排放;12路、36路、114路、139路、149路等5条线路共104辆公交车为CNG燃气车辆,存在尾气排放影响环境问题。同时,五泉下广场道路为城关区东西方向次干道,紧邻兰州市著名景点五泉山公园,人流车流较多;附近五泉早市、五泉菜市场等便民肉菜市场,人流、车流量都很大。

对于上述问题,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合力予以解决: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排警力每天7时30分至12时在五泉下广场丁字路口加强指挥疏导,引导车辆快速通过。同时,安排线路巡逻岗成员加大对火车站西路、金昌路以及五泉下广场周边小街巷的巡逻管控,严查车辆乱停放、不按规定通行等问题,并责成指挥室加大对五泉下广场丁字路口的视频巡检力度,一旦发现拥堵,立即派警疏导,坚决杜绝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拥堵问题,减少车辆压车机怠速行驶。

兰州市交通委加大公交车、出租车监管力度,合理调度公交车辆出入站及停靠时段,减少公交车尾气排放,督促出租车司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车辆,在交警划定临时停车范围内即停即走,严禁车辆怠速长时间停留,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加强该区域空气质量微观站点的观测,在空气质量异常时第一时间预警调度,防止机动车尾气大量排放对该区域造成污染。

城关区五泉路街道加强五泉公园道口管理,与公园无关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公园入口。在五泉广场公交枢纽站区域增派文明志愿者,对该区域重点路段十字路口人员乱穿马路现象进行文明劝导,减少过往车辆长时间滞留。同时街道与辖区交警部门联系,在该路段增派警力,加大此路段重点时段车流量疏导,确保车辆有序通行,最大程度减少该区域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该问题已办结。

5、受理编号555:城关区南河道欣欣嘉园小区北侧50米处,每日21:00-23:00有市民唱戏,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此转办件问题与本轮第10批553号问题重复。

该问题已办结。

6、受理编号557:2019年7月21日11:04,高新区定远镇大名城小区10号楼的住户放鞭炮,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环境。

责任单位:兰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接转办后,高新区管委会7月21日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核实。定远镇大名城小区C区10号楼某业主由于入住搬家,确有在小区内燃放鞭炮的行为。根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虽然高新区定远镇不属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业主燃放鞭炮并未违犯相关条例,但是其燃放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影响了群众生活。针对此情况,高新区管委会现场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积极向业主宣传相关环保知识,提升业主公共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倡议小区业主严格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引导业主移风易俗、文明入住;对该放炮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按《物业管理规定》禁止在小区内燃放鞭炮,保持公序良俗,破除陈规陋习,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7、受理编号559:城关区雁西路雁滩工业城门口北侧啤酒广场营业期间,喝酒的市民随地大小便,气味难闻。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接转办后,7月22日晚,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雁北路中队执法人员到达该啤酒广场,检查发现此处存在消费者随地小便现象。该啤酒广场设置了公共厕所,随地小便行为是醉酒消费者为图方便所致,执法中队已要求经营人员劝导消费者正常如厕。约谈啤酒点经营人员,再次告知其加强管理,禁止消费者随地大小便。雁北路中队今后将提高对此区域的巡查频率,加强对随地小便者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求经营人员对小便痕迹进行冲洗,消除难闻气味。

该问题已办结。

8、受理编号560:自2014年至今,永登县上川镇黄茨滩村民辛某某在村内未流转的土地上挖砂,破坏耕地。曾向市国土局、永登县国土局、永登县政府、省人大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永登县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此转办件问题与本轮第8批393号问题重复。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目前,当事人正在加紧回填砂坑。下一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与上川镇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当事人加快砂坑回填进度,尽快恢复耕地,达到种植条件。

9、受理编号561:城关区红山西村艾黎大厦小区1单元门口,环卫部门每日04:00-05:00清运垃圾时,噪音扰民。建议调整清运垃圾时间。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据查,城关区环卫局清运队凌晨5时左右垃圾清运确实产生噪声影响。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立即对接艾黎大厦小区物业,将收运时间由原来的早上5时调整至早上8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要求小区物业将临近小区单元门口的收集点位调整至远离住宅区的小区大门口,使收集点远离小区居民楼,尽量将收运作业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要求收运车组在收运过程中,严格作业时间和作业标准,在收运作业中爱护容器,轻拿轻放,并采取铺设缓震布垫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噪音的产生,防止扰民情况的发生。

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要求网格管理四站加大对入院单位的回访频次,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收集、沟通并妥善解决,小区物业公司也将加大监管力度,保证无噪声扰民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10、受理编号569:(1)城关区永昌路13号院传达室门口东侧有一垃圾房,蚊蝇乱飞、臭虫乱跑、污水横流,恶臭扰民。(2)该院暖气(上水、污水)管网地沟内长期装满污水,恶臭扰民,且居民认为上水管网长期泡在污水中,水被污染。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城关区政府安排白银路街道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垃圾房属于亚欧酒店所有,房内存在蚊虫乱飞、垃圾异味难闻等情况,无污水外溢。针对该问题,白银路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对垃圾房进行清扫保洁,全面开展蚊虫消杀工作,并加大消杀频次;要求亚欧酒店每天定点开展垃圾房清扫保洁、蚊虫消杀工作,彻底解决臭味扰民问题。目前,垃圾房周边已不存在污水外流、臭气熏天的现象。

该问题已办结。

(2)城关区政府安排白银路街道现场核查,发现该楼院管网老化,地沟内存有深约5公分污水,但上水管网在下水管网之上,离地沟地面30公分,未浸泡在污水中。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白银路街道与小区居民及时沟通交流,了解居民诉求,随后安排专人抽干管网地沟内污水,消除恶臭。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针对该楼院管网老化、部分下水管道存在滴漏的问题,辖区街道将制定施工方案,尽快开展修缮及更换管道工程,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11、受理编号571:榆中县青城镇强行收回新民生产队和另外一个生产队大约200亩土地,被用于填埋垃圾,但给农民的补偿不足以抵偿耕种收益。

责任单位:榆中县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落实,榆中县青城镇有一处垃圾填埋场,填埋场位于镇区东5公里红湾村辖区王岘沟内,日处理垃圾30吨。通过查阅甘肃省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现与投诉人反映垃圾填埋场土地地址不符。另外,该填埋场由甘肃省环保局于2007年批准建设,于2010年7月由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填埋场用地属于红湾村农户土地,于2012年根据当地土地市场价按每年600元/亩进行土地租赁,租期10年,1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青城镇不存在强行收回新民生产队和另一个生产队大约200亩土地填埋垃圾的问题。青城镇垃圾每日由青城镇旅游公司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科学填埋。

该问题已办结。

12、受理编号577:城关区雁南路和天庆大道的天庆嘉园A座和B座机动车产生噪音、尾气污染严重,严重扰民。因此一些临街住户将观景台采用玻璃窗、纱帘布、纸箱板、木板等进行封闭遮挡,致使临街楼体极不美观,影响市容市貌。建议政府将开放式观景台以统一形式进行封闭,让市容整洁美丽。

责任单位:兰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兰州市公安局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由于张苏滩地区蔬菜批发商户进货后,白天将车停放于张苏滩蔬菜批发市场内停车场和三森家具市场停车场,每晚11时左右,这些车辆开始出行,经天庆大道驶往雁滩路、雁北路最终驶往榆中毅德城等蔬菜批发市场。位于雁南路的中国邮政兰州中心局,每晚8时开始向省内及省外派发快递、邮件,大中型邮政货运车辆需经过雁南路、天庆大道路段。少量渣土运输车辆(轨道交通工程渣土清运车辆),前往天庆嘉园附近邮区中心局加油站加油时,也会经过雁南路、天庆大道路段。因此,投诉件中所反映的“城关区雁南路和天庆大道的天庆嘉园A座和B座机动车产生噪音、尾气污染严重,严重扰民”现象确实存在。鉴于现场情况,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滩大队和高新区将从7月22日夜间开始,对雁南路、天庆大道的货车噪音、尾气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雁南路和天庆大道的天庆嘉园A座和B座未发现临街住户将观景台采用玻璃窗、纱帘布、纸箱板、木板等进行封闭遮挡。因此,“一些临街住户将观景台采用玻璃窗、纱帘布、纸箱板、木板等进行封闭遮挡,致使临街楼体极不美观,影响市容市貌。”反映情况不属实。对于举报人“建议政府将开放式观景台以统一形式进行封闭,让市容整洁美丽”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破坏房屋外貌。因此,政府不宜将开放式观景台以统一形式进行封闭。

该问题已办结。

13、受理编号578: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9号城关税务局第四分局办公楼顶东南角平台上有风机,噪音严重扰民。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接转办后,城关区政府立即安排城关区税务局第四分局进行核实,城关区税务局第四分局办公楼与附近居民楼间距狭小,每日该单位在供应早餐、午餐时,职工食堂鼓风机运转产生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2018年7月初,原城关国税局首次接到该问题投诉,同年7月10日,对食堂排风口管道及风扇轴承进行了更换,并加装规格为3米的消音器一套,消减和隔断噪音。2018年12月24日,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风机声源和敏感点进行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HC/HJ-2018-133),监测数据符合噪声排放国家标准。鉴于此问题,首先,城关区税务局第四分局联系检测机构,于7月24日再次对食堂风机运转声音进行检测。其次,进一步规范食堂工作流程,明确要求非早、午餐时间不得使用风机,减少风机使用频率,将噪声影响降到最低。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税务局第四分局将立即采取措施对食堂风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减少噪声扰民现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及时走访附近住户,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14、受理编号579:榆中县三角城乡魏家圈村砂石加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生产,生产过程中噪音、粉尘严重污染环境。

责任单位:榆中县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信件反映的石料加工厂位于榆中县三角城乡三角城村魏家圈七社,企业名称为兰州盛风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9年5月建厂,2019年6月3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在巡查中发现该企业违法生产,噪音、粉尘污染环境,针对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不得恢复生产。同时要求对现场的砂石料进行覆盖,并对场区道路采取洒水抑尘防尘措施。7月19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对兰州盛风建材有限公司立案,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7月22日检查时,该砂厂按照6月3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产,未擅自恢复生产,砂石料全部覆盖,厂区道路有洒水抑尘痕迹。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督促该企业办理环评手续,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15、受理编号580:红古区水车湾村干部张某某在该村修建钢膜板厂和混凝土拌合站,未办理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噪音严重扰民。

责任单位:红古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接转办后,7月22日红古区政府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发现了投诉反映的钢膜板厂和混凝土拌和站。该两处厂地均由张某某建设,两家企业均未生产。

兰州鑫龙路桥模板机械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评报告表,2013年9月10日通过原兰州市红古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红环建审〔2013〕06号),2014年7月建成,2014年10月投入生产。2019年以来间歇性生产,生产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液压剪板机、清边机、冲床、电焊机、法兰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兰州鑫圣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和站产品为混凝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输送机、配料仓、空压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19年5月27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针对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于2019年6月29日实施了行政处罚(红环行罚决字〔2019〕03号),并要求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前不得投入生产。

随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对两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兰州鑫龙路桥模板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夜间禁止生产作业,并对液压剪板机、清边机、冲床、电焊机、法兰机等产生噪声源的设备采取封闭作业,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兰州鑫圣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报批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该问题已办结。

16、受理编号581:七里河区铁路小区,长期以来饮用水是由铁路自供地下水,现交地方管理后有所改善,但不知是否达标,建议将水源并入地方水网统一管理供水。

责任单位: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卫健委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水务局会同兰州兰投水业有限公司、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水段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发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水段七里河区铁路家属区共有23个,供水用户10421户,其中16个小区6280户住户,于2016年7月前已接入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网。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在七里河区共设18个水质监测点,按国家规定取水样化验,按每月公布水质化验结果,水质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指标。其余7个小区4141户住户,目前由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水段3处自备水源供水。2018年6月,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水段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兰州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水段“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总体协议》,七里河区铁路3处自备水源、7个小区4141户用户的供水均在分离移交改造协议范围之内。目前,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水段向兰州兰投水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改造费用1.59亿元。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供水段七里河区铁路小区自备水源接入城市管网规划,由兰州兰投水业有限公司按照改造方案与“三供一业”供水实施移交改造同步实施。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由于兰州市用水量增长较快,夏季供水高峰、冬季采暖期供水高峰时供水量不足,为缓解全市供用水矛盾,七里河区铁路家属区3处自备水源暂未关停。目前,兰州市新水源地项目建设预计2019年10月正式通水。届时,七里河区域供水压力和供水量将会得到改善,将具备向7个铁路家属区供水的条件,并关停3处自备水源井。

17、受理编号582:安宁区十里店南街(原佛慈制药厂)拆迁,工程机械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安宁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安宁区十里店南街(原佛慈制药厂)拆迁项目建设单位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为6栋二层以上的砖混结构废旧厂房拆除,拆除面积26970.35平米。该拆迁工地未进行夜间施工,信访投诉问题中所述的扰民噪声主要是白天拆除作业时产生的工程机械声音。7月22日下午,安宁区城管局牵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十里店街道配合的联合检查组核查发现,现场2台挖掘机正在进行拆除作业,该拆除工程未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进行报备审批。7月22日19时06分至20时14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拆除区域厂界噪声进行检测,3个检测点位均低于该区域标准限值(70dB)。针对该工程未经报备审批、擅自施工的行为,安宁区城管局依据《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向施工单位下达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该工地已停工整改。今后,安宁区政府将责成安宁区城管局加大对该拆迁工地巡查监管力度,杜绝拆除作业区域工程机械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18、受理编号586:榆中县312国道旁卧龙川工业园内有部分企业环保设施不全,外排烟气刺鼻,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责任单位:榆中县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榆中和平工业园区是榆中县省级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东至卧龙川东侧山脚,南至连霍高速高速公路,西至309国道,北至窦家沟桥,周边3公里内无居民区。卧龙川产业园于2015年编制《兰州榆中和平工业园区卧龙川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榆环发〔2015〕18号),2017年开始陆续有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开工建设。目前园区内在建企业4家,分别为兰州兰天遮阳网厂、甘肃大兴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兰州大博金家居有限公司、甘肃力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均已办理环评报告;正常生产企业1家,为兰州雨中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2017年5月编制环评报告并取得环评批复(兰环建审[2017]-72号),通过环保验收后正式生产。该企业自投产以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和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产生异味车间进行封闭式生产,进一步减少无组织排放异味。同时要求在建的4家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杜绝区域环境风险。

该问题已办结。

19、受理编号589:(1)七里河区林家庄塑料六厂家属院东侧20米处堆积了大量的生活垃圾,蚊蝇滋生,臭味难闻。(2)此处有五六条流浪狗聚集,夜间狗叫声噪声扰民。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转办件中反映问题涉及的区域位于七里河区林家庄塑料六厂家属院内东侧一狭小巷道内。该区域无生活垃圾堆积,投诉人反映的“大量生活垃圾”实为在此居住的拾荒老人收捡废品堆积,由于夏季天气炎热蚊蝇滋生,产生臭味。针对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对拾荒老人进行劝说教育,对该处堆积废品进行了清理。同时,要求执法局及辖区街道切实加强背街小巷的巡查管理,督促塑料六厂落实好巡回保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该区域周边有数条流浪狗活动,夜晚狗叫声密集,噪声扰民。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区域进行排查,共捕捉流浪狗4只,缓解了该区域狗叫声扰民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20、受理编号590:自2017年至今,七里河区西津路兰通厂内库房有一废品回收经营厂,每天加工废塑料,噪音扰民,另工业污水排入兰通厂门口市政管网。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转办件中反映的废品回收经营厂为七里河区杨某某塑料制品加工部,经营场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粉碎加工及批发零售。该塑料加工部经营场地无生产加工设备,库房内存放回收废塑料瓶约400大包,未发现生产加工废塑料、生产噪声扰民及工业污水排入兰通厂门口市政管网现象。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治理“散乱污”企业相关要求,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要求该“散乱污”加工点立即搬离,清理堆积的塑料废品,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兰通厂进一步增强环保法律法规意识,杜绝为此类“散乱污”加工点提供生产场地。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督促该塑料加工点尽快搬迁,同时加大该区域排查力度,对该类型加工点进行清理。

21、受理编号593:西固区月牙桥头西侧50米有一废塑料瓶加工厂,自2019年至今,每日7时至9时、19时至22时生产,将工业污水排入院内市政管网,且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投诉件中所涉及的塑料加工厂为兰州市西固区鑫茂塑料加工厂,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广河路86号,有营业执照并于2014年1月20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主要经营项目为塑料清洗、粉碎加工。该塑料加工厂现场有粉碎机两台,上料机1台,循环水泵两台,25米循环水设备1台,废旧塑料约6吨。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涉嫌通过渗坑排放塑料清洗废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由西固公安分局对该企业法人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2日),该企业现已停产,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责令该加工厂对污水问题进行整改,该企业已委托兰州禹虹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对原有场地进行防水防漏技术改造,原有沉淀池已填埋。

该问题已办结。

22、受理编号606:城关区禄家巷菜市场内摊贩乱扔垃圾,噪音扰民,此现象已持续3年。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转办件中所反映的区域临近五泉山公园、力行新村早市和五泉广场公交枢纽站,人流量较大,存在商户随手丢弃垃圾和使用扩音器音量过大的问题。城关区五泉街道加大对菜市场摊户的宣传力度,要求摊户不得乱扔垃圾,各自清理经营区域垃圾。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乱摆摊设点、店外店经营的行为进行清理,对市场内使用高音喇叭贩卖的摊贩商户进劝阻,减小市场经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区域已无噪声扰民,乱扔垃圾的现象。

该问题已办结。

23、受理编号612:城关区兰新市场王府井百货7楼西侧太平洋电影院墙外共有13组大功率空调压缩机,每日9时至次日2时噪音扰民。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城关区环境监测站于7月10日对太平洋电影院西侧6台空调主机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结果,噪声达标排放。由于噪声源空调主机距居民楼较近,对附近居民生活存在影响。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要求业主单位对空调风机噪声进行治理,对空调主机加装隔声降噪设施,空调四周及上方导风帽部分安装专业隔声衬板,以减小空调风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噪声治理,并要求物业公司积极做好与住户解释工作,彻底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24、受理编号614:七里河区火星街金港城小区西门100米垃圾回收站,每日4时30分至5时垃圾车噪音扰民,另该垃圾站臭味扰民。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转办件中所述垃圾回收站位于七里河区金港城118路公交车终点站西侧,面积约300平方米,为城市管理局收费所转运附近小区生活垃圾使用。由于该垃圾转运站周边道路白天来往车辆众多,故将垃圾收运时间定在每天凌晨4时至5时。垃圾转运站在装卸垃圾时,存在一定的噪声。由于环卫工作人员在收集垃圾过程中对场地清洗不及时、不彻底,再加上夏季天气温度升高,导致散发出臭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安排冲洗车对垃圾压缩车车体、底盘、箱体、箱内及垃圾转运站地面实行24小时随时洗消,保持车容车貌及转运场地干净整洁,同时将该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时间调整为每天早晨8时以后,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该问题已办结。

25、受理编号615:自2017年5月至今,城关区嘉峪关东路东方花苑5号楼4单元102室用于制作广告牌、印刷等,产生的刺鼻气味,严重扰民。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转办件中反映的印刷品制作经营地点位于嘉峪关东路东方花苑5号楼4单元102室,房间内制作印刷品时存在异味,且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查封。

该问题已办结。

三、7月17日第5批重点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15日交办兰州市的第3批5个重点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5件、不属实0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0件。

1.受理编号162:2018年9月至今,安宁区众邦大道鑫源街兰州市众邦电线电缆厂每日23时至次日0时30分排放臭气扰民。曾向兰州市12369反映,未解决。

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与第2批受理编号(20)、第三批受理编号(52)、第4批受理编号(151)投诉问题重复,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的情况属实。

具体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请于7月25日《兰州日报》和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该信访投诉问题未办结。

2.受理编号164:安宁区新源街644号中海广场小区西侧20米众邦电线电缆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音扰民,间歇性排放废气,臭味扰民。曾向12369反映,未解决。

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与第2批受理编号(20)、第三批受理编号(52)、第4批受理编号(151)、第5批受理编号(162)投诉问题重复,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的情况属实。

具体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请于7月25日《兰州日报》和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该信访投诉问题未办结。

3.受理编号173:(1)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天凌晨1时至5时排放刺鼻性气体,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2)恒大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破坏五一山森林公园植被,造成山体坡面裸露,扬尘污染严重。(3)九州大道、九州中路、东环路、S910、S915道路山体坡面裸露,扬尘严重。(4)城关区九州片区和大砂坪片区部分路段坡面裸露,扬尘污染严重。(5)九州大道入口处元森地产几千万方拆迁建筑垃圾十年多未清理。(6)庙滩子露天菜市场、庙滩子至大砂坪三角花坛道路两边沿街商铺,40多年破烂不堪,影响市容市貌。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反映问题1:经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反映问题2: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反映问题3:经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反应问题4:经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反映问题5:经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反映问题6: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反映问题(1):群众反映的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际为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罗官村肖家窑一社庙沟。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BOT模式,采用德国马丁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总投资约13.8亿元,占地约150亩,一期投资约9.83亿元,日处理垃圾2000吨。2013年8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9月,原兰州市环保局对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批复。2016年10月,一期项目建成投入运行。2016年11月19日,该项目完成了竣工验收。2017年5月,原兰州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环保验收。2017年5月18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级评定为AA级。目前,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的生活垃圾已全部进入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约2400吨,兰州市主城四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100%。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举报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臭味问题,分别为第四批79号、第五批118号、第六批126号、第六批153号、第八批269号、第九批309号共6个投诉问题。经调查,群众举报的该区域相关时段臭味严重的情况属实。原因是每天从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等城区拉运来的约2000吨生活垃圾,要运往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2016年该区域路段拉运垃圾和污泥的车辆来往频繁,存在车辆道路遗撒和散发臭味的现象。2016年12月4日凌晨,原市建设局与原市环监局工作人员一同赴垃圾焚烧厂现场调查,经查该锅炉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指标正常。4日下午再次赴该厂查看,发现厂区生产区域有异味,4日晚连夜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分析产生异味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加装及改造环保设施,由原市建设局驻厂工作人员对照方案监督企业整改,每日与丰泉公司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填写检查单并签字确认,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017年2月6日,经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再次核查,该厂各项整改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厂区无明显异味,未接到周边群众再次投诉。

当时采取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完成了厂区西侧渗滤液池收集池入口密封门锁闭,对22米层电梯口对面隔离门、渗滤液池通道门加挂棉门帘,安装完成垃圾池8号卸料门并投入使用。二是完成焚烧炉垃圾进料斗渗滤液回流管道及1号、2号、3号炉平台残渣清理。三是在卸料大厅门口、大厅内安装了隔离软帘,在卸料平台安装了车辆冲洗设备并投入使用,卸料大厅门口安装风幕设备并投入使用,购置除臭液并投入使用。

同时,自2016年12月4日问题交办以来,兰州市要求市城管委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源头管控与过程监管相结合,全面规范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工作,使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遗撒导致臭味的情况得到有效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了车辆密闭运输管理,集中检查维修了203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及时加固、更换车辆密闭胶条,坚决杜绝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遗撒、滴漏现象发生。二是及时清洗垃圾运输车辆,安排主城四区环卫部门加强车辆日常管理,重点加大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清洗力度,确保车身整洁干净。三是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及冲洗。针对此路段垃圾运输车辆密集的现状,安排各区环卫部门,固定专业清扫队伍,每日及时清扫、冲洗沿线道路遗撒的垃圾、污渍,保持路面持续干净整洁。四是安排设置执法检查工作站。安排九州执法中队在九州大道北端设置执法检查工作站,从2016年12月5日晚开始,实施24小时不间断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运输垃圾车辆遗撒行为,对存在问题的车辆责令整改,对遗撒严重的运输车辆予以从严处罚。

针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臭味问题,市委组织部、原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分别做出问责决定:2016年12月4日晚,原市建设局对该厂负责人宋某某进行告诫约谈,对原市建设局市政行业管理处负责人臧某某进行提醒约谈。12月6日,市城管委主要领导对基建处负责人肖某某、环卫处临时负责人张某某进行了提醒约谈。12月7日,市委组织部对原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杨某诫勉谈话。原市建设局给予市政行业管理处负责人臧某某行政警告处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投诉问题情况属实并已办结。

兰州市城管委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好巡回检查制度,完善台账等记录。从精细化管理入手,制定了中铺子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异味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一是对厂区内地磅至垃圾栈桥每天进行清洗,消除该路面异味,并在卸料大厅出口处设置了车辆清洗装置,在卸料大厅喷洒除臭剂,此项工作持续进行;二是防止卸料门密闭不严,卸料时散发异味,前期已对8个卸料门全部进行更换;三是对西侧渗滤液收集池入口门进行更换,并加装门帘,要求人员进出随手关门,防止异味扩散;四是在电梯井上部加装轴流风机进行通风,电梯间对面门进行密封处理。22米东侧垃圾池入口门进行密封及加装门帘。22米西侧进入垃圾池入口门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现不及时关门现象,并在通道内门加装门帘;五是在卸料大厅入口前加装软幕帘,并在卸料大厅入口安装风幕进行隔离异味。垃圾池内进行负压运行,防止异味散出;六是对垃圾焚烧炉垃圾斗渗滤液管道及时清理。同时,督导九州执法队,加大九州卡口点执法力度,对拉运垃圾、污泥的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对车体不洁、道路遗撒的车辆责令整改,并视情予以处罚,共计处罚76起,处罚金额55700元。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控制了臭气异味扩散。

本轮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运行,在厂区内未感受到臭味。收到信访交办问题后,兰州市城管委立即安排人员分别于7月17日17时至19时、7月18日1时至4时、7月19日2时至5时,对中铺子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环境、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从核查情况来看,该厂每天24小时运营状态基本相同,无储存气体设施,并且凌晨这个阶段是垃圾拉运车辆最少的阶段。

该问题已办结。

反映问题(2)接到该转办件后,城关区联合市林业局、市城管委、五一山造林站,对恒大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区域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恒大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占用五一山森林公园的林地。五一山森林公园东与五一山新村马路、区商业服务公司、区供销社及草场街村的部分相接,南以省医药化玻商店、草场街村为界,西至倒栽子沟及草场街村,北与草场街村交界,部分与城关区九州经济开发小区相接。恒大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建项目不在五一山森林公园的林权范围内,未破坏五一山森林公园植被。

该问题已办结。

反映问题(3):城关区九州大道、九州中路、东环路、S910、S915道路山体坡面是多年前开发建设后遗留下来的,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不断结合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大多数护坡已得到有效治理,但仍然有一部分裸露。经现场核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前几年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通过工程措施进行固化、绿化后剩下的裸露部分(红板岩);二是正在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的部分,没有严格按照《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管控,覆盖不严,虽然采取了湿法作业,但是还存在扬尘现象。

7月17日,在接转办后,兰州市城管委分管领导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落实,现场检查九州大道山体坡面,该路段坡面正在进行护坡工程防护治理,现场土方开挖过程中已进行湿法作业,无扬尘现象;九州中路山体坡面,该路段护坡已进行边坡绿化,护坡下方裸露土方已基本覆盖,少量未覆盖土方易遇风起尘;九州东环路山体坡面,该路段护坡主要为红板岩,上方护坡已进行边坡绿化,下方工地附近护坡已进行工程防护;九州S910道路山体坡面,该路段东侧护坡已进行工程防护治理,西侧护坡已进行边坡绿化;S915路山体坡面,该路段护坡已进行工程防护治理,裸露护坡为红板岩。对现场核实发现的问题,兰州市城管委第一时间对接九州管委会负责同志,要求辖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立即安排整改落实。

针对城关区九州大道、九州中路、东环路、S910、S915道路山体坡面区域护坡和山体裸露引起扬尘污染问题,要求对辖区所有在建土方施工工地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6个100%管控要求,对存在裸露的护坡和山体进行认真排查,正在施工的土方工地一律采取湿法作业,形成固化层,土方拉运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并建立扬尘监管长效机制。

该问题已办结。

反映问题(4):城关区九州片区和大沙坪片区部分路段坡面都是兰州市发展建设中遗留下来的,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不断的结合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大多数护坡得到了有效治理,但仍然有一部分裸露。经现场核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前几年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通过工程措施进行固化、绿化后剩下的裸露部分(红板岩);二是正在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的部分,没有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管控,覆盖不严,虽然采取了湿法作业,但是还存在扬尘现象。

7月17日,在接转办后,兰州市城管委分管领导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落实,现场检查九州片区和大沙坪片区部分路段坡面裸露情况。经现场核查,九州片区、大砂坪片区山体坡面、路段护坡大部分都进行了工程防护治理及绿化,裸露部分多为红板岩,无扬尘发生;剩余部分为正在开发建设施工区域,存在扬尘现象。针对现场核实发现的问题,兰州市城管委第一时间和九州管委会、城关区政府负责同志协调对接,立即安排整改落实。7月18日,兰州市城管委要求辖区立即落实属地化管理,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针对九州和大沙坪区域护坡和山体裸露引起扬尘污染问题,要求对辖区所有在建土方施工工地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6个100%管控要求,对存在裸露的护坡和山体进行认真排查,正在施工的土方工地一律采取湿法作业,形成固化层,土方拉运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并建立扬尘监管长效机制。

该问题已办结。

反映问题(5):兰州市城管委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城关区相关负责人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进行核查。该区域建筑垃圾为元森房地产公司征拆项目产生,2018年10月该项目停工至今,造成建筑垃圾堆积,据现场估算,存在约2万方的建筑垃圾。兰州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现场要求城关区政府立即安排进行建筑垃圾清理。7月19日,领导小组积极联系城关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再次要求城关区政府对存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监管。

截至目前,兰州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城关区政府下发《兰州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工作督办单》两次,责成城关区政府对该区域建筑垃圾问题从速从快进行整改。因元森房地产公司征拆项目建筑垃圾存量较大,为防止建筑垃圾覆盖不全面对大气造成污染,城关区靖远路街道已组织网格员对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覆盖,面积约500平方米。

下一步,兰州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持续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城关区政府对元森房地产公司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拉运。

该问题已办结。

反映问题(6):城关区政府接到转办件后立即安排草场街街道对庙滩子露天菜市场门头、雨水收集管道、卷闸门、柜台、遮阳棚等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工作。7月18日夜间,城关区对庙滩子至大沙坪三角花坛道路两侧商铺墙体立面、沿街门头、房屋屋顶、裸露坡面等问题进行提升改造。截至目前,改造工作正在进行,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受到城市建设、规划、棚户区改造等诸多因素制约,兰州市前期也已开展大量工作。下一步,兰州市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不断投入资金,完善基础设施;二是加大招商力度,积极推进旧城区项目改造,大力提升市容市貌,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4.受理编号198:城关区通渭路中信小区临街楼有8家饭馆(伊兰紫阁尤为严重、马老六开锅羊肉、腰子哥烤肉、老碗碗火锅店、黄记煌焖锅)排风扇、换气扇、蒸锅噪音扰民;饭馆烟道、窗户排出的油烟扰民;后堂外垃圾桶未清理,气味难闻。此问题已存在三四年。曾向兰州市环保局、城关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接到该转办件后,城关区立即组织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掖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投诉区域楼下共有甘肃伊兰紫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强氏喜阿婆粥饼店、老碗碗火锅店、兰州马老六清真餐饮有限公司、和家和快餐店、金嘴嘴串串香店,腰子哥烤肉店、兰州黄记煌丁卯餐厅8家餐饮单位。

油烟排放情况分别为:伊兰紫阁餐饮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及高空烟道;黄记煌丁卯餐厅后堂不炒制食物,故无油烟产生;其余6家餐饮单位均已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设施或高空烟道。噪声排放情况分别为:黄记煌丁卯餐厅、金嘴嘴串串香店后堂在小区院内未安装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施,城关区环境监测站对剩余6家餐饮单位在小区院内的风机等噪声源的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6家餐饮单位噪声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8家餐饮单位均签订了兰州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每日定期进行转运,但5家餐饮单位泔水桶、垃圾桶在小区院内摆放,存在气味难闻问题。虽然各餐饮单位噪声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高空烟道,但由于该区域餐饮单位较为集中且噪声源多,油烟、噪声及垃圾问题对周边居民仍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阅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相关资料,第二十八批1724号(反映问题:城关区通渭路伊兰紫阁油烟污染、噪声扰民)交办件与本轮第五批198号交办件反映问题内容部分重复。第一轮交办问题只投诉了甘肃伊兰紫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油烟和噪声问题。2016年12月29日,原城关区环境保护局接到该案件后,现场检查该餐饮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两台、高空烟道两套,噪声系由后堂一台风机故障产生,经城关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噪音超标排放,原城关区环境保护局针对噪声超标排放问题向该餐饮单位下达了《环境保护限期治理项目任务单》,要求其对噪声限期整改。该餐饮单位对噪声进行治理后,经城关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噪声达标排放,该案件于2017年1月16日办结。至此期间,原城关区环保局严格加强检查与日常监管,确保该餐饮单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第二轮交办问题涉及的其他7家餐饮单位均为本轮新投诉问题,且在本次检查中甘肃伊兰紫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高空烟道,噪声经检测达标排放。

2019年7月17日,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掖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各餐饮经营户召开了座谈会,虽然该区域各餐饮单位噪声达标排放,并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或高空烟道,但由于餐饮单位相对集中,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对周边居民仍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关区政府明确要求各餐饮单位对声源再降噪,完善高空烟道并加大清洗油烟净化设施频次,严禁将泔水桶摆放店外及路边,规范放置店内隔离室内,杜绝乱泼乱倒现象,指定专人对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生活垃圾做好交接和拉运工作,每天对生活垃圾桶进行擦洗,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虽然该区域各餐饮单位噪音、油烟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但为了进一步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关区政府要求各单位再次进行整改。目前,该区域各餐饮单位均已开始整改。马老六清真餐饮有限公司、和家和快餐店正在对安装在小区院内的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加装消音设施,并将后堂部分窗户更换为双层玻璃;其余餐饮单位正在拆除在小区院内安装的外挂风机和排风扇,噪声已明显降低。腰子哥烤肉店进一步完善了高空烟道,现所有餐饮单位均同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和高空烟道,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各餐饮单位将摆放在小区院内的泔水桶、垃圾桶进行了擦洗,并对院内地面进行了清洗,泔水桶全部搬回室内,小区内已无臭味。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对群众投诉的噪声、油烟及垃圾问题督促餐饮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受理编号202:安宁区鑫源街634号众邦电缆厂机器24小时运转噪音扰民。每日0时以后排放废气,臭味扰民。曾多次向兰州市12369反映,未解决。

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与第2批受理编号(20)、第三批受理编号(52)、第4批受理编号(151)、第5批受理编号(162)(164)投诉问题重复,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的情况属实。

具体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请于7月25日《兰州日报》和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该信访投诉问题未办结。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7月12日至8月12日每天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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